应急物资生产、储备与运输体系(以下概括为“供给体系”)是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突发应急物资供给体系的一些漏洞:一是地域发展不平衡,应急物资的流通、运输和调拨配置机制不完善;二是应急物资储备“散而全”,较难集中管理、摸查情况,缺乏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储备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四是应急物资生产的弱经济效益造成一些承担物资储备的企业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营困境;五是应急采购统筹协调机制缺乏,储备与采购的关系没有理顺。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不同特点,需要的储备物资有所不同,在中央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下,加快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供给体系显得相当迫切。为此建议:
一、整合资源,建立功能型应急物资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一是及时发布疫情反馈与应急物资公共信息和交易信息,确保应急物资储备部门及生产企业及时、快速了解疫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物资生产、储备、调运方案。
二是打造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智慧供应链,实现应急物资全供应链可追溯、可控制和管理;应急物资从生产企业直接延伸到物资调配的地区,优化调拨、仓储、运输和销售,提高供需配置效率。
二、加强统筹规划与动态监管,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根据储备物资的特性、数量、有效使用期限等情况,建立多元化科学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模式:实物储备、资金储备、企业战略生产能力储备、运输能力储备及商业企业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特别是要涵盖救灾工作中常用的医疗设施、设备、物资,以及应对自然灾害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特需机械设备等,并完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易长期储存、不方便储存、存在有效使用期限且生产时间较短的物资,采取政府与具备生产能力且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建立战略生产能力储备、签订协议物资储备,保障物资供应。
三、构建应急物资采购体系
一是依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建立国家应急采购平台。完善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建立救灾应急产品数据库,发布应急采购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中央政府采购人代表身份,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遴选协议供货商并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据此采购应急产品。
二是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将常用救灾产品纳入协议供货范围;完善多次竞价机制,在协议基础上进行二次竞价,并通过联合采购等争取价格优惠;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库;严格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条件;公开应急采购成交产品的数量、价格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研究出台有利于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市场储备纳入国家应急物资储备系统
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政策,针对不同类别应急保障物资,如医疗救治药品、器械、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生活物资等,研究出台如金融税收、引入外资、科技创新、信息化改造等扶持政策,鼓励应急产品生产商进行生产、技术改造储备,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建立覆盖全国的交通物流网络和应急物资运输动态数据库,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能力保障
各地区应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形成以陆路运输为基础,空运、水运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多维立体应急物流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确保应急物资运输及时、高效、有序。
六、结合社区科普宣传,合理引导居民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
开展应急处置装备、防护用品、能源物资、医药物资、生活必须品等家庭储备。通过政府储备、社会储备、家庭储备有机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地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物资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