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阶段绿色金融在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中的贡献比例还不够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不足之处:
一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在脱贫攻坚中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深入。一方面少有贫困地区官员尽力争取绿色资金;另一方面对贫困群众普及绿色知识、绿色理念不足,许多贫困群众信用欠佳、金融知识匮乏、缺乏绿色理念。
二是相关法律不完善,配套建设不健全。从国家层面来说,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多为指导性文件,缺少绿色金融领域的强制性规定;从地方层面来说,绿色金融的政策文件较笼统,对于绿色信贷、证券等具体产品的阐述不够明确;现行法律法规缺少绿色金融与农村普惠金融结合的部分,使得绿色金融参与农村产业革命过程中权利和责任界定不清;相关项目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规避制度不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全、专业人才的缺乏、宣传机制不畅通等,加大了绿色金融参与扶贫建设的风险和难度。
三是创新不足。绿色金融目前应用于脱贫攻坚的主要方式是绿色信贷,虽然现在逐渐将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工具引入到脱贫攻坚中,但是程度较低,深度贫困地区持续扶贫工作很难获得针对性的信贷支持。
为此建议:
一、培养绿色金融理念
加大绿色金融宣传力度,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大力宣传绿色金融,让社会各界认识到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特别要让深度贫困地区的群众了解、认识绿色金融。金融机构要树立环保和绿色理念,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作为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产品创新和业务发展中保持绿色意识,充分利用真正能促进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的资金。在理论研究方面,建立“绿色智库”,积极实施人才引进,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绿色金融理论发展研究,吸引国内外专家建言献策。
二、构建全面有效的绿色金融法制体系
绿色金融法律体系应包括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详细内容。对涉及扶贫领域的绿色金融相关行为应有详细法律规范。对打着绿色扶贫旗号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采取专项打击,减少该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扶贫领域专项绿色资金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资金来源、流向进行跟踪把控,降低该领域的金融风险。健全绿色信息披露制度、绿色扶贫的绩效评价,使绿色金融供给端体系建设更完善。
三、加强绿色扶贫社会各部门间的联系
参与绿色扶贫的主体有很多,比如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相关企业、高校等,在绿色金融助推脱贫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设立联系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的沟通,如各部门选取代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汇报总结,共同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深入贫困一线共同开展调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根据其贫困程度、贫困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扶贫;同时开放信访通道,收集社会各界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质量。以畅通的信息沟通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大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扶贫效果。
四、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各金融机构在继续推广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同时,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创新出适合不同地区、不同贫困程度的产品。应顺应时代发展,加强与各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以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为支撑,实现以科技为驱动的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