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国家有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一般通过财政约束性任务和自主统筹指导性任务的方式下达。自主统筹可以将性质、用途、范围相近,来源不同的各项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借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权逐步下放到县区,资金统筹整合后发挥了集中作用,解决了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确保了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集中投向一个方面后,使用范围中含有的其他工作,若没有专门的资金作为补充,很难保证顺利完成;二是整合后的资金监管部门不明确;三是资金整合后,涉及内容的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提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由于基层部门没有参与相关工作,不知道资金流向,也无从开展评价;四是虽然部分省市制定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文件,但缺乏全国性的资金统筹整合管理统一制度。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制度。完善顶层设计,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意见,规定哪些资金可以统筹整合,哪些不能进行整合;明确整合后资金的使用、监管及形成资产的管理等各项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推动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统一评价机制。集中统一进行整合资金绩效评价。凡是已明确可以整合的资金,确定由实施部门开展或牵头进行绩效评价,避免重复工作,减少行政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统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有序有效推进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明晰财政、发改、有关整合实施部门在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的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